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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8]1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新乡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新乡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文件精神,根据河南省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新乡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徐光春书记、郭庚茂省长等中央和省市领导近期有关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会议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47号)和全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建设和谐新乡的高度,切实增强抓好食品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抓好生产、流通、消费三个环节,把好原料、生产、出厂三个关口,坚持三个环节、三个关口一起抓。建立完善“两个链条”,即政府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服务链条和企业从原料进入到成品输出的全程管理链条。切实落实“两个体系”,即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进一步完善细化食品生产检验标准,提高食品安全质量监管水平,健全加强食品安全的工作机制,坚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使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整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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