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促进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一是各市县、省直有关部门要抓紧在交通、能源、农林水利、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自主创新、社会事业等领域,谋划实施一批发展前景好、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重大建设项目,加快工作进度,推动一批项目早开工、早建成。二是组织开展全省性重大建设项目观摩点评活动,及时总结推广重大项目谋划、推介和建设经验。三是抓紧出台改进重点项目管理、完善协调推进机制的意见,强化、明确项目谋划、遴选、建管和要素资源配置、政策措施保障等支持办法。对省重点项目涉及的审核、环评、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要限时办结、特事特办,单个环节工作滞后或受阻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需要报国家办理的,有关部门要主动衔接,全程跟踪服务。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按现行标准的80%执行。四是抓紧清理与政府投资有关的专项资金,尽快明确并拨付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增加并提前安排明年的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支持一批自主创新研发项目和产业化项目。五是落实好省政府与有关商业银行总行达成的增加河南贷款规模的意向。近期省政府领导带队向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发行等总行衔接,争取再增加一些信贷规模,支持一批项目建设。省政府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各省辖市再选择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项目向银行推介,适时组织面向经济相对发达的县(市),中小企业、农业、房地产等重点行业,以及省百户重点企业、50户高成长型企业等的专场银企洽谈会,争取再签订一批贷款合同和协议。六是抓住国家加快有利于消除瓶颈制约的能源、交通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机遇,抓紧谋划、储备一批项目,争取列入国家建设规划。有关部门要积极与国家有关部委汇报衔接,争取更多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国债资金支持我省“三农”、产业升级、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项目建设。七是省商务厅牵头,与沿海发达地区建立产业转移联盟,组织各市、县重点承接食品、机械、电子、服装鞋帽、玩具、家具等领域的产业梯度转移。八是支持重点产业集聚区在规划范围内划出一定面积的土地设立产业转移园区,着力承接产业链、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整体转移。鼓励试行“飞地”政策,由沿海政府、行业协会、企业集团负责投资开发建设、招商引资和托管经营。九是年底前,各省辖市争取组织一次赴东南沿海上门招商活动,必要时由省政府领导带队上门招商。对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和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内资项目,实现分级负责,确保资金按时到位、项目按时开工。十是各省辖市、有关部门要在生态保护、节能减排、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谋划储备新项目,争取进入国家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规划。已签约的世行贷款项目年内要全部开工建设。十一是加大外商和民营企业投诉查处力度,所有投诉案件要在2周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