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统筹协调活动开展,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活动开展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将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地方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省直有关部门自9月22日起,组织由厅局级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对分管行业领域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活动期间,省安办、省政府督办室、省监察厅将组织综合督查组深入基层一线对各市(州)和行业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贯彻法规,落实责任”专项活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活动开展不认真、走过场或督导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曝光。
附件2:
四川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贯彻法规、
落实责任”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洪波 (厅长)
副组长:
李 又 (副厅长)
谭新亚 (副厅长)
杨 光 (副厅长)
于 桂 (副厅长)
王卫南 (副厅长)
田 文 (总工程师)
邱 建 (总规划师)
彭 虎 (建设建材工会主任)
成 员:
李文泉 (办公室主任)
车志军 (代建办主任)
郑友才 (城建处处长)
吴欣荣 (重点处处长)
卯 辉 (规划处处长)
殷时奎 (建筑业管理处处长)
文技军 (村镇处处长)
何华荣 (房管处处长)
胡明福 (科技处处长)
郑贵林 (风景园林处处长)
冯 江 (设计处处长)
谢洪学 (造价总站站长)
刁立军 (招投标总站站长)
孔 燕 (建设监察总队队长)
张跃林 (质安总站站长)
附件3:
省建设厅安全生产督查组分组名单
第一组:
组 长:杨洪波
副组长:卯辉
成 员:规划处、房管处相关人员、专家
督查地区:成都、都江堰
第二组:
组 长:李又
副组长:郑友才
成 员:城建处、村镇处相关人员、专家
督查地区:遂宁、南充
第三组:
组 长:谭新亚
副组长:殷时奎、张跃林
成 员:建管处、质安总站相关人员、专家
督查地区:德阳、绵阳
第四组:
组 长:于桂
副组长:冯江
成 员:设计处、监察总队相关人员、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