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建设厅成立四川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贯彻法规、落实责任”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活动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
(二)省厅将由厅领导带队,相关处室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督查组,于近期对各地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具体督查分组情况附后。
(三)活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2008年12月23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送省建设厅。
附件:1、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贯彻法规、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四川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贯彻法规、落实责任”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省建设厅安全生产督查组分组名单
4、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督查表
四川省建设厅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贯彻法规、落实责任”专项整治
活动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
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一些地方安全生产事故频发。9月以来,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10起、死亡9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增加20人、上升25.64%。9月5日,宜宾市兴文县久庆镇金河煤业有限公司采煤工作面发生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8人死亡,18人受伤;9月13日,巴中市南江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1人死亡。这些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特别巨大损失,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事故多发频发,表明近段时间以来我们抓安全生产的注意力有所分散,企业这个关键的主体责任并没有完全真正到位,政府职能部门日常监管和事故处罚还存在薄弱环节,反映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然存在漏洞和盲区。需要引起特别重视的是,“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地震灾区因地震造成的安全隐患增多,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繁重,使安全生产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刘奇葆书记、蒋巨峰省长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一些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巴中市“9.13”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国内近期发生的几起典型事故教训,采取果断有力措施,迅速遏制全省重特大事故上升势头,扭转安全生产形势的被动局面,按照9月17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省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省范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贯彻法规,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重特大事故教训,紧紧围绕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针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以贯彻落实《
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16号,以下简称《规定》)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度为主线,以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通过开展百日督查“回头看”活动,查找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当前及四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确保为灾后恢复重建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