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的指导意见
(沪卫疾妇〔2008〕58号)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全面落实《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以下简称: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本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推进速度,如期完成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建设项目,现结合实际情况,对下阶段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推进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项目实施单位及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推进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实施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对于全面提升城市防控和应对重大疾病、各类灾难、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构筑公共卫生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和队伍技术水平,保障市民健康,维护城市安全的重大意义。
(二)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集中精力,精心安排,围绕总体目标,组织落实下阶段各项工作任务和建设项目的推进工作。要将其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在今年第四季度内所有项目都有实质性进展,并纳入2009年工作重点,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领导,调整和充实三年行动计划领导班子
(一)为保证项目的推进,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市卫生局成立“上海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和各项目工作小组,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局公共卫生三年办),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各项任务。各区县卫生局应建立相应的组织形式,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按照全市统一布置,落实相应的工作任务和建设项目,进一步做强、做实、做细。各项目实施单位,应由主要领导负责,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明确项目责任人员,具体落实各项目工作。
(二)各级领导小组要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到目标清晰,运作有序,信息公开,资料完整。在实施项目工作中,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协调好与其它工作之间的关系,协调好与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