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示范县(市、区)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出针对当地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厅生产处和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备案。各县(市、区)实施方案要明确任务指标和工作进度,细化技术措施和人员配备,高产创建田块要落实到乡、村和农户。
省农业厅与县(市、区)农业局签订项目实施目标责任书,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分工实施。同时,各县(市、区)要明确一位联系人,负责材料上报和联络工作。
(三)建立健全项目档案
1、建立资金管理档案。各示范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和省财政有关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按照项目预算使用资金,实行专账支付。
2、建立项目区农户、地块档案。万亩核心示范区内,以村为单位逐户详细记录地块位置、种植品种、种植基础、承担任务、主要技术措施及实际产量。
十亩高产攻关田、百亩高产示范方、万亩核心示范片,都要用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位置树立相应的标牌,便于观摩学习。
3、建立项目实施档案。项目实施单位要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用图片、文字、影像等形式进行全程记录,为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提供依据。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素质
各高产创建县(市、区)应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高产创建活动的政策措施、成功经验、先进典型和实施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按照农业科技入户培训和指导要求,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会、技术讲座、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工作,达到万亩片有技术专家、百亩方有技术骨干,十亩田有技术标兵的高产创建要求;要切实组织专家深入创建点,开展小麦苗情、墒情、灾情和病虫情况调查,及时采取田间管理措施,分区域、分季节、分层次抓好技术培训和生产指导,确保技术进村入户到田,提高项目区农技人员和农民的科学种田水平。
(五)搞好检查督导和验收总结
各县(市、区)农业局要加强材料收集,建立活动档案,做好工作记录,抓好总结交流,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省农业厅将在关键生产环节抽调人员进行检查督导。
各县(市、区)要于5月下旬,对小麦产量进行初步测产,及时上报省农业厅生产处和省农技推广总站。根据测产情况,厅里将组织有关专家统一进行验收。
各县(市、区)要于2008年7月20日前,写出项目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报告,报省农业厅生产处和省农技推广总站。
七、具体进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