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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河埒地区核心地块前期开发工程项目太康新村55号102室房屋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批复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河埒地区核心地块前期开发工程项目太康新村55号102室房屋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批复
(锡政发〔2008〕264号)


市建设局:

  你局《关于对河埒地区核心地块前期开发工程项目太康新村55号102室庄淑秀(户)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请示》(锡建发〔2008〕73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意见,责成滨湖区人民政府(执行机关)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处房屋实施行政强制拆迁,以确保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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