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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通知


  (二)为全面准确反映各地、各部门和相关单位突发公共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制度主要以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质量为评价依据。

  (三)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现阶段以规定格式(见附件2)通过传真向市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文字信息(传真号码:82763833);市应急平台信息报送功能完善后,通过应急平台系统报送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紧急情况下,可以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评估分析月报工作,定期及时报送市应急办。

  (四)市政府按年度对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报送及时、准确,工作突出的予以表扬;对报告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进行重点督查。

  附件:1.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情况统计表

  2.信息上报模板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情况统计表


┌─────┬─────────────────┬───────────┬───────────┐
│ 单 位  │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    │   值班工作信息   │     约稿     │
│     │       事件信息       │           │           │
│     ├─────┬─────┬─────┼─────┬─────┼─────┬─────┤
│     │  应报  │  按时  │按时报送率│  实报  │  批示  │  应报  │  按时  │
│     │  数量  │  报送  │     │  数量  │  数量  │  数量  │  报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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