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8〕30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今年11月9日是全国第十七个“119”消防宣传日。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消防工作的氛围,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
消防法》,市政府决定,我市将今年11月5日至11日确定为“119”消防宣传周,并开展相应活动。现就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以“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今年“119”消防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 今年以来,我市公安消防部队在抗击雪灾、抗震救灾、奥运安全保卫中涌现出了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忠诚可靠、赴汤蹈火、服务人民”的新时代公安消防精神在全社会反响强烈,同时也进一步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的广泛关注。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及早做好“119”消防宣传活动的策划、部署与实施工作,将我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推上新的台阶。为做好此次宣传周的各项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安监、公安、工商、劳动、教育、文化、工会、民政、宣传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119”消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并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也要迅速成立“119”消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周密策划、及早部署,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深远、效果明显的主题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社会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宣传格局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15号文件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社会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宣传格局。各地乡镇、街道、村(居)委要深入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大农村消防宣传工作力度,着力提高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农村居民消防安全素质;公安消防、安监、劳动、教育、宣传、新闻、文化、民政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制定落实“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方案,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宣传活动;旅游、卫生、教育、工商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在系统内开展针对性强的消防宣传活动;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部队基层官兵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灭火和逃生自救演习,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通过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运动会等形式,提高单位领导和职工的防火灭火基本技能;宣传、新闻、广电等媒体主管部门,要落实消防宣传职责,相关主流媒体要开展广泛深入的舆论宣传,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络四大媒体的黄金时段、主要版面、显著位置、主要栏目要集中宣传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加大对火灾隐患整改的舆论监督力度;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单位要通过向移动电话、小灵通用户发送消防宣传短信的方式,扩大社会宣传面,形成立体宣传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