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关于江苏省社区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8〕10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民政厅、省通信管理局制定的《关于江苏省社区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江苏省社区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民政厅、
省通信管理局 2008年10月)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意见》(苏政发〔2005〕26号)、《省政府关于加强社区服务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07〕84号),发挥信息化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强社区信息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满足居民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重点,统筹规划、注重实效,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加快社区管理信息化和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到“十一五”末,全省基本形成高效有序的社区信息服务体系,建立规范的社区信息采集、共享、维护机制,社区信息化覆盖所有市和80%的县(市、区),基本形成“资源共享、协同服务、方便快捷、惠及全民”的社区信息化工作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各类信息系统和资源。提倡以县(市、区)为单元,统筹规划社区信息网络,统一建设社区服务和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统一建立各类信息服务渠道,实行县(市、区)、街道、居委会三级社区信息化管理联网,为实现政府各部门业务“一线接入、集约管理”,社区事务“一站受理、一网协同”,信息采集“一次产生、多方使用”打下基础。
(二)推进社区管理信息化。在统一的社区服务和管理综合信息平台上,建立社区管理信息系统,汇集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日常办公信息,实行社区对辖区法人单位和常住、暂住、寄住、流动人口管理数字化,促进居务公开及社区居委会代办事项电子化、网络化。加快实现街道、居委会社区政务管理信息系统联网,促进街居工作联动协同。
(三)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充分利用社区服务和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立社区服务信息系统,将政府服务延伸到社区和家庭,向居民提供婚姻生育、户籍护照、学校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残疾人康复、土地房产、消费维权、法律援助等服务。鼓励商业主体利用社区服务和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提供服务申请、需求查询、服务发布等便民利民服务,形成“社区服务网上超市”,为居民提供“一网式”、“一线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