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服务领域改革
(三)进一步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海口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一般性服务业企业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研究在营业场所、投资人资格、业务范围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做规定的服务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停止执行。继续稳妥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城市供水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可以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委托企业经营。创造条件,积极引进外资银行进驻我市。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体育、建设等部门对本领域能够实行市场化经营的服务,抓紧研究提出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力量增加供给的具体措施。
(四)加快推进国有服务企业改革。市国资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国有服务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战略性重组,将服务业国有资本集中在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鼓励国有服务企业通过股权并购、股权置换、相互参股等方式进行重组,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服务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支持水务集团整合琼山自来水公司,完成城建集团资源整合,组建城投集团,积极推进港航控股的战略重组工作,加快海峡航运、水务等集团公司的资本运营,努力培育新的上市公司,扩大企业融资渠道,放大国有资本,为服务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五)加快推进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要按规定报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转制为企业,由主管部门会同市国资委组织实施转制工作,条件成熟的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市人事劳动保障局会同财政局制定和完善促进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配套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深化后勤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后勤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分开,实现后勤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创新后勤服务社会化形式,引进竞争机制,逐步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的后勤服务市场体系。对后勤服务机构改革后新进入的工作人员,应实行聘用制等新的用人机制。
三、提高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水平
(六)稳步推进服务领域对外开放。市发展和改革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基础上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规模。市商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订服务贸易三年发展规划,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服务外包基地和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我市服务外包业的发展。市旅游局要按照建设国际旅游岛的部署,抓紧制定我市推进计划。市旅游局牵头,会同市交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中国船级社、海口海事局、海南港航控股集团研究制定邮轮游艇和游艇俱乐部相关政策。市商务局要借鉴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会展业发展的扶持和鼓励政策,加快海口会展业的发展。海口保税区要结合转型为综合保税区的机遇,进行服务业对外开放创新试点,加快推进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