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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201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划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201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划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8]144号)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08年-201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八年九月一日

  2008年-201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中纪委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年-2012年工作规划》,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依法行政,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纪律保障和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二)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原则。政务公开要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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