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力(市财政局副局长)
梁其海(市农业局副局长)
顾 贫(市农业局副局长)
苏庆全(市海洋和渔业局副局长)
陈 超(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林道坚(市商务局副局长)
苏少雄(市蔬菜办主任)
符仍辉(秀英区副区长)
李世高(龙华区副区长)
何启明(琼山区副区长)
何国英(美兰区副区长)
马家曙(市政府办公厅六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六处),具体负责日常事务。主任:李蔚春(兼),副主任:梁其海(兼)、苏庆全(兼),其他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
全市农业、海洋和渔业系统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安排,形成合力,确保执法到位,切实履行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整合执法资源,充实一线力量,强化执法力度,改善执法装备和条件,落实监管与执法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农业、海洋和渔业、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等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合作,强化对各区业务部门的指导和督查,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各级财政部门要负责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所必需的专项经费。
三、检查时间和内容
(一)检查时间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08 年10 月6 日开始,11 月6 日结束,为期一个月。
(二)检查内容
1、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禁用农药、兽药和饲料为整治重点,加大农资市场例行检查、监督抽查和违法处罚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违法经营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国家禁止经营的兽药及化合物(如三聚氰胺、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氯霉素等)行为。对重点农药、兽药经营企业及镇以上经销店实行全面监控,对高剧毒类农药和国家禁止经营的兽药及化合物实行重点排查;坚决取缔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高剧毒农药和国家禁止经营的兽药及化合物的地下“黑窝点”;从快查处假冒、伪造或无登记号的假冒伪劣产品;全面核查农药、兽药和饲料经营帐册。(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区政府、海口工商局、海口质监局)
2、规模养殖场及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监管专项行动。检查对象包括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厂、大型超市、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动物仓储、加工和其他动物产品经营场所。重点检查动物饲养、屠宰、交易、储藏和经营等环节质量管理、动物防疫等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有关原料及产品进出台帐、生产记录、是否使用违禁原料物资以及免疫、消毒、检疫申报、疫病监测、无害化处理、疫情报告以及相关制度和档案建立等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区政府、市商务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