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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8〕15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近期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9·20”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强化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基本稳定,市政府决定,于2008年9月25日起开展贵阳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检查治理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察。

  成立贵阳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帅 文 (副市长)

  副组长:张 彪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晓渝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兵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杨小平 (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

  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贵阳市消防支队。

  办公室主任: 王 兵(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办公室副主任:沈家欢(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二、排查整治范围、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商场市场、宾馆酒店、学校及幼儿园、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单位。

  (二)排查整治内容:

  1.场所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公众聚集场所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开业前检查合格;

  2.是否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按照规定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巡查和整改工作;

  3.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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