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庆长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8〕15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国庆59周年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国庆长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全市人民度过一个祥和、快乐、喜庆的节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国庆长假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在“十一”黄金周长假期间,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采取铁腕措施,长抓不懈、警钟长鸣,始终把“安全”二字摆在最为突出的位置,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对节前及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部署,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扎扎实实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要在全市百日安全专项督查和奥运会期间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前期排查、检查和督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梳理,落实隐患整改的具体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同时结合实际,加强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一是抓好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是抓好对车站、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民居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停业整改。二是抓好旅游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游客运载工具、游乐项目设施、住宿和经营场所以及各类特种容器设备等安全情况,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三是抓好交通安全检查。对各类交通营运工具的安全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验,严禁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和桥梁等重要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采取隐患整改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严厉查处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四是要加强工矿企业的安全管理。突出危化品经营、储存、运输各个环节,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努力防止发生危化品泄露和爆炸等事故。要加强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积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检查煤矿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我市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抓住建筑施工单位各个重点部位和重点设备,开展全面检查,及时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