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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2008年度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及先进个人的决定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2008年度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及先进个人的决定
(南政综〔2008〕1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一年来,我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广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建设“平安南平”,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的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他们不畏强暴,一身正气,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不顾个人安危,不计个人得失,见义勇为,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分子或自然灾害事故进行英勇的斗争,用鲜血和生命谱写出一曲曲新时代的浩然正气歌。
  为树立正气,宣传典型,弘扬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经研究,决定授予浦城县南浦镇跃进村村民吴国健、吴国仁2人群体等3个先进群体为“2007-2008年度南平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授予延平区樟湖镇高洲村村民朱潘余、何红科等9人为“2007-2008年度南平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励金。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及亲属珍惜荣誉,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继续努力,立足本职,振奋精神,再建新功。希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学习先进、宣传典型、崇尚正义,弘扬正气,为创建“平安南平”,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7-2008年度南平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十月九日

  附件
2007-2008年度南平市
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群体(3个)
  1.浦城县南浦镇跃进村村民吴国健、吴国仁2人群体(二等奖、奖励金1万元);
  2.建瓯市国家税务局李建东、建瓯市公安局民警孔祥明、建瓯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林秀通、中共建瓯市委党研室陈财宝4人群体(三等奖、奖励金5000元);
  3.顺昌县高阳乡大外村村民谢志旺、岚下乡东坑村村民高增泉2人群体(三等奖、奖励金5000元)。
  二、先进个人(9人)
  1.朱潘余  延平区樟湖镇高洲村村民(一等奖、奖励金2万元);
  2.何红科  武夷山市国家税务局干部(二等奖、奖励金1万元);
  3.黄建民  光泽县圣农公司食品加工厂职工(二等奖、奖励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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