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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做好第六届全国农运会期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做好第六届全国农运会期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
(泉政办明传〔2008〕2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第六届全国农运会将于10月26日-11月1日在我市举办。为进一步创造优美整洁的卫生环境,营造有序、和谐的迎农运氛围,现就加强做好全国农运会期间我市爱国卫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办好第六届全国农运会,是国家大事、全省大局、泉州大任,也是充分展示我市改革开放成果和城市形象的历史机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扎实深入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优美、整洁的市容卫生环境迎接全国农运会的举行。各级爱卫会要切实发挥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同时要加强信息交流,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加强协作,形成综合整治合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 “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按照8月1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泉州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评暨全市爱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及《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检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抓好环境整治、食品卫生等爱国卫生工作。

  卫生部门要强化卫生防疫工作,做到疫情监控网络全覆盖,严格实行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监督执法和监测检查,切实做好环境消毒工作,有效切断疾病传播途径;重点查处无证经营餐饮单位,推进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落实食品原料采购台账制度,加强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具消毒各环节的监督管理。

  各级爱卫办要组织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加大环境卫生整治检查指导力度。

  市政公用部门要加强城镇供水单位监督管理,加大环境卫生保洁力度。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不按规定摆摊设点和不具备基本卫生条件的临时食品经营摊贩的整治力度,进一步清理整治乱贴小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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