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娱乐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泉政办明传〔2008〕2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第六届全国农运会即将在我市举办,庆祝改革开放30 周年系列活动日益临近,进一步加强公共娱乐场所管理,确保公共娱乐场所安全、有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全面加强我市公共娱乐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公共娱乐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公共娱乐场所安全生产形势较好,总体上保持安定稳定。但是,目前我市一些公共娱乐场所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状况仍不容乐观。因此,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深圳“9.20”火灾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我市公共娱乐场所安全生产形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公共娱乐场所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决防止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思想,以更加务实的精神、更加严厉的手段、更加有力的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从根本上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扎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市“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和“迎农运,消防安全整治攻坚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公共娱乐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查,逐一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要突出检查督查重点,严禁公共娱乐场所室内燃放各种型号的烟花(包括冷烟火)、火炮,重点查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等严重影响安全疏散的消防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要求:即凡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公共娱乐场所,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共娱乐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凡公共娱乐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