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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国庆节”假期期间奶制品及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国庆节”假期期间奶制品及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郑工商消[2008]54号)


各县(市)工商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9月19日,市工商局根据波及全国的不合格奶粉事件,按照《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规定,决定在全市工商系统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机制。为了保证我市节日期间流通环节奶制品及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过一个欢庆、祥和的国庆节日,现就加强我市国庆节假期期间奶制品及食品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I级响应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奶制品及食品市场监管工作。要重点加强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车站、景区等重点食品集散地和农村、城乡结合部、都市村庄等重点区域以及和广大消费者饮食密切相关的粮食、食用油、肉及制品、豆制品、酒类等重点食品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奶粉及奶制品市场的监管。要严格落实食品市场巡查制度、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坚持“六查六看”,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要查处一批大要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我市流通环节节日食品安全。
  二、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各单位要保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漏岗、脱岗现象发生。各单位和基层工商所要安排足够的执法监管力量,加强值班巡查。同时各工商所要准备好应急备勤人员,随时准备出勤。工商所长及有关人员要做到随叫随到。市局将对各单位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及备勤人员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凡发生值班人员及备勤人员不在位、脱岗漏岗的现象,将免除工商所长的职务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节日期间市局将组成5个奶制品及食品市场监管督查组,对各单位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机制的情况及奶制品和食品市场监管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造成不合格奶粉再次流入市场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领导和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四、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奶制品等食品市场监管的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对目前上报的奶制品清查工作报表在没有接到上级通知之前,按时、保质、保量的上报。对突发食品重大事件要立即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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