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市政府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市政办[2008]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的工作分工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副秘书长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张晓武副秘书长
协助市长、副市长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协助市长、副市长分管市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档案局、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市接待办公室、市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驻外机构。
负责联系中央、自治区、友好城市驻桂单位。
齐军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察局)、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制办公室、市信访办、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应急办、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市工业合作联社。
协助副市长联系市总工会、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桂林供电局、盐业局及铁路、邮政、电讯、烟草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桂林警备区、驻桂部队。
褚民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局(市口岸办)、市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市投资促进局、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贸促会桂林分会、市中药产业化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助副市长联系市科学技术协会、桂林海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边检部门、石油部门、驻桂科研院所。
樊伊宁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房产管理局)、市园林局、市市容管理局、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旧城改造办公室、市地震局、市土地开发办公室、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赵国宝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外事办公室(市侨务办公室)、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发展研究中心。
协助秘书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综合材料(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