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电力工程质量监督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电力工程质量监督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00八年九月五日 黑价联字〔2008〕73号)
省经委:
你委《关于建议调整黑龙江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收费标准的函》(黑经函[2008]4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省电力有限公司继续按《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的批复》(黑财综[2005]91号)规定收取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