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专项检查的通知
(沪建材办[2008]7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限制生产使用粘土多孔砖,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针对目前本市部分砖瓦生产企业违规生产实心粘土砖又有抬头的现象,依据《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一次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和限制生产空心粘土砖的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项检查由市建材办牵头,市安质监总站、市市场管理总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专项检查分为两个阶段:
自查阶段:2008年10月15日-10月31日,由市市场管理总站牵头组织,各区县墙办具体组织本辖区范围内的砖瓦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工作。
抽查阶段:2008年11月15日-12月15日,由市安质监总站牵头,市市场管理总站配合,在各区县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各区县砖瓦生产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三、自查和抽查完成后,由市市场管理总站汇总本市砖瓦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阶段监管重点工作等内容,上报市建材办。对查实的违规生产实心粘土砖的生产企业,由市安质监总站依据《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并予以公告;对情节严重的非法生产企业,市建材办将会同市工商管理部门予以依法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