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8〕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开展网上审批服务工作是各级政府进行经济社会管理信息化的迫切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政府精细化管理的具体体现,是对现行政务服务方式和政府运行机制的变革与创新。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中心建设,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市政府决定,依托市政务中心网络信息化平台,启动政务大厅及窗口的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政务中心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基本情况
市政务中心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作为市政府2007年信息化建设重点工程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纳入全市电子政务工作总体规划,按照“需求主导、应用为先、规范高效、便民利民”的总体思路,对政务大厅及窗口现有应用系统进行统一研发,改善管理服务手段,拓展业务功能,建成一个集信息、业务、管理、服务、监督为一体的综合性网上审批服务平台。目前工程建设已经竣工,进入项目验收和试运行阶段。
该工程建设主要由市政务中心1-4楼办事大厅及窗口的网络资源整合和环境改造、标准化机房和中心便民服务台及配套服务设施,以及功能相对完备的市政务中心内外网站等几方面组成。外网功能主要包括信息发布、办件受理与查询、审批资料下载等,内网功能主要包括审批服务、行政管理和电子监察等。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开展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推进,市法制办、信息产业局、监察局、电子政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及吉大正元公司协同配合,负责法律支援、技术资金支持、效能监察和技术支撑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三、工作目标及时限
(一)2008年10月-12月底,开通市政务中心电子行政审批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实现政务中心信息外网发布和审批业务内网办理的目标,各部门审批办的全部行政审批项目均上网试运行。
(二)2009年1月-5月,市政务中心、4个分中心、暂未进入政务中心的部门审批办以及县(市)区政务大厅联网,实现信息共享,运行和管理模式相统一。各行政审批办研究确定优化的内部审批程序,与政务中心同步,按新的审批流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