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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市重大工业项目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

  行业管理部门重点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集群,延长产业链的大项目;县(市)区、开发区重点依托资源和区位优势,依据全市的产业定位和布局规划大项目;市科技局重点规划重大科研成果产业化项目;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部门要全过程参与、全方位服务于全市重大工业项目规划,优先安排规划用地,优先进行环境评估;市商务局负责与国外相关行业组织和知名企业建立联系,收集战略投资者投资信息,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搞好引进大战略投资者项目规划。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项目规划工作,建立项目规划机构,确定一批素质高、业务精、懂项目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岗位目标和责任,从人力、物力及财力等方面确保项目谋划工作的开展。形成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开发区相互配合、分工明确的全市重大工业项目规划工作联动机制。

  (二)创新工作方式,建立运行机制

  1.逐步建立专业化的项目谋划队伍,形成全社会推进重大工业项目规划的强大动力。聘请项目规划顾问和行业专家,组建项目规划专家组,进行项目策划,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力争通过“引进外脑,激活内脑”,创新工作方式,形成行业协会、企业、高校以及科研院所等联动抓项目谋划的局面,有效增加项目来源。

  2.建立规划重大工业项目动态储备库。按“意向提出”、“咨询论证”、“领导小组审查”、“可研编制”、“组织实施”等五个阶段实施目标分类动态管理。“意向提出”阶段项目,经专家咨询论证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正式入选重大工业项目动态储备库;市大项目规划办组织专家或委托科研机构采取市场化方式对入选项目进行深度研究。

  3.建立规划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实行重大规划项目定期调度,适时通报项目谋划的进展情况;定期召开谋划项目对接会,交流重大工业项目规划信息;定期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市属行业协会与国家级行业协会进行重大工业项目研讨;建立重大工业项目规划工作例会制度,对重大项目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研究,协调解决。

  (三)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市场化运作的激励机制

  为强化政府专项资金的调控和引导作用,集中财力规划重大工业项目,市政府从市工业发展资金中列支一部分,特殊情况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大工业项目规划涉及到的顾问、专家聘请,调研考察,咨询论证和可研编制等项费用。对市政府颁发聘书的顾问和专家,由市大项目规划办按月发放专家补助费;对召开咨询论证会临时聘请的专家,召开会议时支付咨询费;对于入选重大工业项目动态储备库的项目,入选后每项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事关全局性、战略性的大项目,由大项目规划办委托专业科研院所编制《可研报告》或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编制,所需经费由专项资金支付。同时,设立重大工业项目规划特殊贡献奖。对于超额完成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的单位给予奖励;对项目谋划有特殊贡献的人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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