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第八届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第八届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许政办[2008]1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关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由国家林业局和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许昌市人民政府和河南省林业厅承办,鄢陵县人民政府协办的第八届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已于2008年9月28日-29日在鄢陵县成功举办,并取得丰硕成果。为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鄢陵县人民政府等14个先进单位和苏枫等5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全市生态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八届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第八届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突出贡献单位:1个

  鄢陵县人民政府

  二、先进单位:13个

  许昌县人民政府 东城区管委会 市新闻办公室

  市接待办 市招商局 市公安局 市公路局 市商务局

  市旅游局 市林业局 许昌人民广播电台 许昌电视台

  许昌日报社

  三、先进个人:55名

  (一)市直:29名

  许昌市新闻办公室网络管理科科长   苏 枫

  许昌市新闻办公室新闻科副科长    赵丽娟

  许昌市接待办副主任         骆庆伟

  许昌市接待办科员          杨晓明

  许昌市接待办科员          张向阳

  许昌市招商局副局长         周 虹

  许昌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董保军

  许昌市建委副主任          寇宏献

  许昌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副主任     张保明

  许昌市交通局副局长         刘国林

  许昌市公路局养护科副科长      古献军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