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作要求:一是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在重点区域、流域、生态敏感区严格控制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逐步取缔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二是新建的规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式养殖小区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是全市132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猪场项目建设单位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持的365家养猪场户,率先应用生态环保养猪新技术,示范带动广大养猪场户建设生态环保养猪场。
4.责任分工: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由市畜牧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控制工作
1.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市化肥使用量控制在20万吨左右;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440万亩,2008、2009、2010年分别达到380万亩、420万亩、440万亩;地力监测点达到42个,2008、2009、2010年分别发展到28个、36个、42个;建立万亩“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12处,2008、2009、2010年各建立4处。到2010年,全市农药使用总量从670吨减少到570吨,减少15%,2008、2009、2010年分别减少4%、5%、6%;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量从168吨增加到200吨,占农药使用总量的百分比从25%提高到35%,2008、2009、2010年分别增加4%、3%、3%。
2.工作要求:一是建立耕地地力监测体系,形成覆盖全市耕地的地力监测网络。二是编写《许昌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指导》,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三是搞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全市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3.责任分工: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控制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农村改厕工作
1.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市新改建卫生厕所7.74万户,累计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62.93万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1%。2008、2009、2010年分别完成改厕2.74万户、2.5万户、2.5万户,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65%、68%、71%。
2.技术标准:一是要普及推广沼气式、双瓮漏斗式、三格化粪池式卫生厕所。二是厕所要达到“四有四无”,即有墙、有顶、有门窗、有化粪池并加盖;厕所内基本无蝇、无异味、无渗漏、粪便无害化处理。
3.责任分工:农村改厕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六)农村沼气建设工作
1.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市新发展户用沼气18万户,2008、2009、2010年各发展6万户。新建沼气工程100座,2008、2009、2010年分别建成30座、30座、40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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