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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2009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2009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政[2008]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许昌市2009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十月十九日

许昌市2009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快林业生态许昌建设步伐,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和《许昌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一体协调发展,走以生态建设为主,生态和产业相互促进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强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突出抓好推进区生态建设,高标准建设花卉苗木基地,认真落实林业重点工程,为实现生态许昌建设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全市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造林工程37.6万亩。其中新增花木面积15万亩;重点营林工程16.87万亩;补植补造4.5万亩;城区新增绿地706亩,改造完善绿地422亩。分工程目标任务如下。

  (一)花木基地建设

  全市新增花木面积15万亩,总面积达到90万亩。按照种植区域化、管理集约化、产品标准化、销售信息化的建设要求,坚持发展花木产业与发展旅游业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扩大花木生产规模,积极发展鲜花、切花,提升花木档次,提高经济效益。

  (二)城乡一体化推进区生态建设

  推进区林业生态建设任务15748亩,其中高档花木种植面积达到12600亩以上。要学习借鉴鄢陵县现代名优花木生产科技园区建设中土地流转工作的做法,采取建立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引进大型花木公司、种植大户等多种方式,扎实促进土地流转。年底,推进区土地流转面积要达到基本农田总面积的70%,实现流转的土地80%以上发展花卉苗木,剩余20%发展果品经济林和生态观光林,确保完成推进区生态建设任务。要认真总结和大力推广成功的造林模式,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单位面积产出效益。积极探索和推广花果间作、林花间作、林菜间作、林草间作、林苗间作、林禽共养等造林模式,提升推进区生态建设的档次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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