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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时间安排
  1、工作部署、业务培训阶段(2008年10月1日-10月31日)
  市国土资源局举办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培训班,统一部署开展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具体工作。
  2、开展工作阶段(2008年11月1日-3月31日)
  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利用头部调查、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土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期间,由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抽查。
  3、成果编制阶段(2009年4月1日-5月15日)
  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图件编制、报告编制、建立数据库等,并将评价成果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期间,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阶段性检查。
  4、审查、验收阶段(2009年5月16日-6月30日)
  评价成果呈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验收。审查、验收合格的评价成果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向社会公示,省国土资源厅审查以工作任务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相关规定为准,对工作组织实施、经费管理情况、成果资料完备程度、评价结果准确性等进行检查。专家组负责对评价成果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六、工作成果
  (一)文字成果
  1、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报告
  2、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技术报告
  3、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专题报告
  文字成果应包括纸质和电子版两种,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提交纸质报告2套,电子版文件1套。成果报告统一采用Microsoft Office Word 2003的doc格式文件。
  (二)图件成果
  1、按土地利用类型划分的土地利用状况图(Ⅰ)
  2、按土地供应方式划分的土地利用状况图(Ⅱ)
  3、典型工业企业分布图
  4、土地集约利用扩展潜力分布图
  5、土地集约利用管理潜力分布图
  提交的图件成果包括A1幅面纸质图件、矢量数据和JPG格式图片三种。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提交纸质图件2套,矢量数据和JPG格式图片各1套。
  矢量数据以Eoo格式提交,使用自选系统库制图的,应同时提交系统库文件。图件比例尺原则上应与地籍图一致;未采用地籍图作为工作底图的,应与工作底图比例尺一致;一般采用1:500、1:1000、1:2000比例尺。
  纸质图件比例尺可根据评价范围、图幅大小等实际情况确定。
  JPG格式图片的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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