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汶川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府发〔2008〕30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阿坝州汶川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阿坝州汶川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工作部署,加快解决因灾毁损而无房可住的城镇居民住房问题,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通过三年努力完成我州城镇住房重建任务。根据《国务院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城乡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方案》,结合阿坝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自力更生、科学重建。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坚持健全城镇住房保障制度与促进住房市场运作相结合,坚持修复加固与重建相结合。注重省地节能环保,注重防灾减灾和建设质量,注重民族建筑风貌。
(二)基本原则
灾后城镇居民住房重建的基本原则:先规划后建设;统一政策,分步实施,分类指导;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分级负责;立足自力更生,积极争取各方支持。
二、工作目标任务及要求
(一)总体目标
在灾后城镇住房重建规划指导下,建立健全城镇住房重建工作机制,优先安排受损住房除险加固,大力推进安居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鼓励受灾居民原址重建住房,促进住房市场发展,满足受灾城镇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通过三年努力完成城镇居民住房重建和维修加固工作;组织建设一批廉租住房和安居住房,使城镇受灾群众住上符合城镇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安全可靠、经济适用、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化的永久性住房,实现家家有房住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1.2008年年底前,各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完成城镇住房恢复重建规划,依据规划制定2008-2010年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年度计划,明确城镇住房重建目标任务。
2.2008年12月10日前,完成城镇住房重建和维修加固规模、户数的统计核实工作;完成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和确定为需重建房屋的拆除清理工作;全面启动城镇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维修加固和重建的新开工项目不低于恢复重建总量的10%。
3.2009年全面完成可维修加固住房的维修加固任务;住房重建项目全面开工,2010年11月底全面完成三年城镇住房恢复重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