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产业招商重点
根据《山东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意见》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各地应在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实施产业招商,突出以下重点行业:
(一)高新技术产业。主要是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新材料、海洋科技开发等。
(二)先进制造业。主要是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造船及船用设备、数控机床及数控系统、精密仪器仪表、矿山成套设备、工程机械、环保机械、造纸机械、新型农业机械、纺织机械、纺织器材、发电和输变电设备、石油化工、海洋化工、煤化工、差别化纤维生产等。
(三)节能降耗和环保产业。主要是煤炭、冶金、化工、水泥、电力、造纸等资源型行业节能设备和工艺,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再生能源及洁净能源,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等。
(四)现代服务业。主要是服务外包、研发中心和总部经济、基础设施、现代物流、金融保险、零售批发、商务服务、教育卫生事业、文化产业、旅游等。
(五)现代农业。主要是新技术开发与推广、新品种研究与繁育、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储藏保鲜,花卉生产与苗圃基地建设,畜产品、水产品养殖等。
四、产业招商部门分工
(一)高新技术产业,由省科技厅、信息产业厅牵头。(二)先进制造业,由省经贸委牵头,省国防科工办、各有关行业协会、省汽车工业总公司参加。(三)节能降耗和环保产业,由省经贸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厅牵头。(四)现代服务业,一是服务外包业,由省外经贸厅牵头,省信息产业厅、科技厅参加;二是金融业,由省金融办牵头,人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证监局、山东保监局参加;三是现代物流业,由省交通厅牵头,省经贸委、服务业办公室参加;四是交通基础设施,由省交通厅牵头;五是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地产业,由省建设厅牵头;六是旅游业,由省旅游局牵头;七是零售批发业,由省经贸委牵头;八是研发中心和总部经济,由省科技厅、外经贸厅牵头;九是文化产业,由省文化厅牵头,省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参加;十是教育卫生事业,由省教育厅、卫生厅牵头。(五)现代农业,由省农业厅牵头,省海洋与渔业厅、林业局参加。(六)省属重点国有企业对外合作,由省国资委牵头。
五、切实加强产业招商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