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省级“两联一包”扶贫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陕扶办发[2008]89号)
各省级“两联一包”扶贫参扶单位,各市、县扶贫办(局):
2006年,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新阶段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两联一包”扶贫工作的通知》(陕办发[2006]8号),安排部署了新一轮省级“两联一包”扶贫工作。近三年来,各省级参扶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认真实施三年包村扶贫规划,积极开展各种扶贫帮困工作,“两联一包”扶贫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面了解新一轮省级“两联一包”扶贫工作情况,根据今年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扶贫开发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决定从10月份起对省级单位近年来开展新一轮“两联一包”扶贫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这次省级“两联一包”扶贫工作检查,主要是对2006年以来,省级各参扶单位开展包村扶贫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具体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省级各单位近三年来的扶贫工作情况。一是各单位是否将扶贫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扶贫工作机构和扶贫人员是否落实。二是包村扶贫三年规划和年度扶贫计划是否制定。三是扶贫人员是否及时到点开展工作,扶贫组驻点工作情况和单位领导到点检查指导扶贫情况。四是包村扶贫三年规划组织实施情况和扶贫项目落实情况。五是包村扶贫工作取得的成效,当地干部群众是否满意等。
(二)省级“两联一包”扶贫团工作情况。一是牵头单位组织扶贫团各参扶单位开展扶贫工作情况,包括是否按要求及时组织召开扶贫团联席会议,是否组织扶贫团各参扶单位学习了中、省有关扶贫开发方面的政策文件,做好扶贫团各项联络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及时完成有关“两联一包”扶贫的调研、宣传、统计等任务。二是各参扶单位参与扶贫团活动情况,包括是否能经常与牵头单位、扶贫点保持联系,按时参加扶贫团会议,积极完成扶贫团安排的各项任务。
(三)市、县扶贫办协助省级单位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是市、县扶贫办是否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配合省级单位开展扶贫工作,主动地做好与省级单位扶贫的联络、协调、宣传和服务工作。
二、检查安排
检查从10月中旬开始到11月上旬结束,分两批采取全面检查和抽查的方式进行。
第一批:从10月中旬开始到10月底。由省下乡办组织成立检查组,对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商洛六个市的34个县的省级“两联一包”扶贫工作进行全面实地检查。方法是:省级牵头单位在县上组织召开扶贫团联席会,各参扶单位、县扶贫办等部门及有关乡镇负责同志参加,全面总结汇报各参扶单位近三年来扶贫工作的情况;随机抽取2-3个参扶单位,到其包扶村进行检查,了解包扶单位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及扶贫效果,随机征求当地干部群众对包扶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