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无锡恒隆地产有限公司东大街地下空间配套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的批复
(锡建总〔2008〕250号)
无锡恒隆地产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报告悉。经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与功能:按照锡发改外(2007)第140号文和锡发改许(2007)32号文的规定,该项目主要为停车库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总建筑面积约为11.10万平方米。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总平面布局及建筑单体设计,但有如下问题和建议请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作进一步调整完善和落实:
1、地下室后退红线的距离应满足有关部门的要求。地下室设计应征求市轨道办意见,地下室通道与地铁三阳广场站有机沟通。地下室设计应满足人防有关规定。
2、地下室内污粪分流。地下室内给水、排水、供气、供电、电讯等综合管线,应周边道路管线衔接到位。进一步落实变电所的供电设计。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停车位应分别按有关标准和相关部门要求设置,设计图中应标明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停车位。根据有关部门批准的交通影响评价分析,完善室内的交通组织设计和出入口设计。
4、进一步完善该项目的消防设计。建筑物内的防排烟设计和建筑的消防疏散设计,消控中心设计应满足规范要求。消火栓的位置和数量、室内供气管线设计均应满足有关消防要求。
5、公建用房、设备用房具体使用性质应明确,并满足卫生防疫、环保要求。
6、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完善拟建项目室内室的无障碍设计。
7、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及其他有关国家、省、市节能节水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建筑节能不得小于50%。
四、抗震设防必须符合要求,按省建设厅和市建设局抗震审查专家组意见进行设计修改并在施工图设计中予以落实。施工图须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进一步深化场地内供电、供水、供气、排污、排水、信息等综合管线设计,并与外部建设条件衔接到位。
六、建设资金:该项目工程建设概算约为5.73亿人民币,资金来源按锡发改外(2007)第140号文和锡发改许(2007)32号文的规定予以落实。如工程投资超过核准范围,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