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环保局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
(淄环学组字[2008]2号)
根据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和《中共淄博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施意见》(淄发[2008]17号)及《关于全市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淄学组[200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环保工作实际,现就市环保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党的十七大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分析了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深刻阐明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是指引全党搞好学习实践活动,推动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的纲领性文件。在全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省委书记姜异康同志紧密结合山东改革发展实际,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社会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在形势深刻变化中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选择,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顺应人民群众愿望和新期待的集中体现,是又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集中教育活动等五个方面,进一步阐述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慧晏同志在动员大会中强调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省委确定,我市作为省里的试点,在全省第一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市委确定我们局为全市第一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表率意识,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专业务实地组织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市”活动主题和“加快城乡环境改善,努力促进生态经济,确保百姓身体健康”实践载体,抓好学习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