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暨尾矿库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8〕119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
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我省部分市县对部分企业采取停产措施,保障了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目前,大部分企业开始恢复生产,为确保复产后安全生产,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两会期间,矿山企业及尾矿库停产时间较长,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已发生较大变化,因此,各市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复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认真排查治理隐患,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不能恢复生产,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
二、切实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对停产企业的复产要认真履行验收程序,切实做好复产验收工作,做到合格一个、验收复产一个。坚持复产验收标准,对在验收工作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做好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复产前必须进行复产自查自改,严格履行复产验收手续,严禁盲目复产;必须做好复产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对新招用的工人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特别加强尾矿库安全检查。相关市安监局要认真落实全省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现场会要求,立即对尾矿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的尾矿库,要成立工作组、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治理。隐患整改结束后必须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强化应急救援工作。对复产企业较多的地区,各级安监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复产工作动态,发现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各市要分析复产期间各种危险因素,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一旦出现险情,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