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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陕安委会发〔2008〕7号)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9月24日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省政府决定国庆节期间开展一次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分组及检查内容

  这次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市、县(区)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做好安排。省级检查分组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组:煤炭检查组。由省煤炭局和陕西煤监局负责,重点检查煤炭主产区煤矿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整顿关闭情况。

  第二组:公安检查组。由省公安厅负责,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民爆物品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第三组:国防工业检查组。由省国防科工委负责,重点检查民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安全。

  第四组: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检查组。由省交通厅负责,重点检查公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车站、码头营运状况、危桥险路治理情况。

  第五组:危化品检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负责,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情况。

  第六组:非煤矿山检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负责,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安全情况、尾矿库安全情况。

  第七组:建筑施工检查组。由省建设厅负责,重点检查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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