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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奶站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六)各县(市)区政府对辖区内的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尽快摸清辖区奶站情况,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三、整治步骤

  (一)摸底登记阶段(9月24日-28日)。各县(市)区政府要尽快摸清辖区内各乳品加工企业奶站的基本情况,对奶站所属企业、地址、负责人、从业人员、设施设备、收奶量、涉及奶户等进行详细登记。要求9月27日前将各乳品加工企业的奶站分布情况报市农牧局登记备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9日-10月19日)。各县(市)区政府要对辖区内的奶站逐一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奶站要督促其尽快整改,积极协调并做好现有奶站按期并入相关企业的具体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办理企业所属奶站从事正常收购活动的相关手续。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20日-24日)。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对奶站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总结,各乳品加工企业要制定奶站管理办法和奶站规章制度,建立奶站长效监管机制。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于10月24日前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市农牧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乳品加工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靠前指挥,采取强有力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奶站存在的突出问题。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市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银川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积裕 银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克善 银川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福 银川市农牧局局长

  成 员:丁 洪 银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七一 银川市农牧局副局长

      黄振亚 银川市农牧局副局长

      牛海龙 银川市经委副主任

      李青云 银川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 起 银川市财政局副局长

      梁亚彬 银川市商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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