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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暂行)[失效]


  第十一条 COD核算与校正

  ⑴ 核算方法:

  工业COD排放量=上年工业COD排放量+新增工业COD排放量-新增工业COD削减量

  其中:新增工业COD排放量=2005年排放强度×上年GDP×扣除低COD排放行业贡献率后的GDP增长率

  2005年排放强度=2005年工业COD排放量/2005年GDP

  扣除低COD排放行业贡献率后的GDP增长率=〔1-(低COD排放行业工业增加值的增量/GDP的增量)〕×GDP增长率

  上述增量和增长率均指当年与上年相比。

  根据国家低COD排放行业调整原则,我区确定了7个低COD排放行业,包括电力业(火力发电)、黑色金属冶炼业(钢铁)、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建材)、有色金属冶炼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品机械制造业七个行业。各市以上述行业为准,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进行调整,确定的低COD排放行业需经区环保局认可。

  生活COD排放量=上年生活COD排放量+当年城镇人口增长的COD排放量-当年新增生活COD削减量

  ⑵校正方法:

  在排放强度法中使用GDP核算COD排放量时,用监测与监察系数对计算结果进行校正:

  计算用GDP增长率=当年GDP增长率-监测与监察系数

  监测与监察达标率=监测达标企业数/监测企业数×0.5+监察达标企业数/监察企业数×0.5

  其中,监测与监察达标率为100%的,监测与监察系数取值为2%,90%及以上的取1.8%,80%及以上的取1.6%,70%及以上的取1.4%,60%及以上的取1.2%,50%及以上的取1.0%,低于50%的为0。

  第十二条 SO2核算与校正

  ⑴ 核算方法:

SO2排放量=火电SO2排放量+非电SO2排放量

  火电SO2排放量=上年火电SO2排放量+当年新增火电SO2排放量-当年新增火电SO2削减量

  当年新增火电SO2排放量=当年新增电力煤耗量×含硫量×0.8×2×(1-脱硫率)。

  非电SO2排放量=上年非电排放强度×(当年全社会耗煤量-当年电力煤耗量)-当年新增非电工业SO2削减量

  上年非电排放强度=上年非电SO2排放量/(上年全社会耗煤量-上年电力煤耗量)

  ⑵校正方法:

  在排放强度法中使用耗煤量核算SO2排放量时,用监察系数对SO2排放量计算结果进行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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