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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威政发〔2008〕5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会展业是由举办各类大型会议、大型展览和大型社会活动产生一系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而形成的产业形态,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引导资源配置、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会展业发展环境,促进会展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鼓励会展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进一步整合会展资源,优化会展环境,开拓会展市场,壮大会展企业,培育会展品牌,推动我市会展业向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近期(2008年-2012年),鼓励各类会议、展览、节庆活动竞相发展,重点培育3-5个与威海产业结构关联度高、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品牌会展项目;中期(2013年-2023年),逐步实现会展经济产业化,会议经济规模化,会展业收入年均递增15%-20%,力争将会展业打造成第三产业的骨干产业;远期(2023年以后),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会展名城。
  二、发展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强化政府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和公共服务作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提高会展企业竞争力,增强发展活力和动力,逐步提高市场化与专业化水平。
  2.突出重点、品牌带动的原则。着力发展会议经济,把打造会议城市作为会展业发展的主攻目标,把举办品牌会议作为发展会议经济的突破口,以会议带展览;支持品牌会展项目,发展优质会展项目,鼓励规模会展项目,培植潜力会展项目。选择有比较优势、代表行业发展方向的潜力项目,争(申)办、引进与自办并举,造就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本地自主会展品牌。
  3.内外结合、融合发展的原则。立足威海,依托产业优势、区位优势和行业组织,加强与周边城市会展业的对接和国际合作,整合资源,促进会展、旅游、商贸互动,推动文化、旅游、会展等产业的融合发展,丰富会议、展览和节庆活动的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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