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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衣被活动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衣被活动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08〕23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日前关于全国要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御寒衣被的指示,切实帮助地震灾区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衣被活动的通知》(闽民救明电〔2008〕62号)精神,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制定了《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衣被活动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十月十七日

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
--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衣被活动的方案
(厦门市委宣传部、厦门市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日前关于全国要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御寒衣被的指示,切实帮助地震灾区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衣被活动的通知》(闽民救明电〔2008〕62号)精神,今年10月将组织开展全市“送温暖、献爱心”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衣被活动。现就我市开展捐赠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送温暖、献爱心”救灾捐赠活动以“捐赠衣被,温暖灾区”为主题,充分发挥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汶川地震灾区困难群众捐赠过冬衣服2万件,棉被(毛毯)2万床;也可捐款,捐款直接支援灾区用于受灾群众解决过冬御寒问题。

  二、时间安排

  (一)10月20日前,各单位进行动员部署;

  (二)10月20日至26日,接收捐赠时间;

  (三)10月27日至30日,捐赠活动结束,捐赠款物发往灾区。

  三、组织形式

  (一)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捐赠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捐赠衣被的收集、整理、运输和统计、上报、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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