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节能降耗统计监测与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注:
  1.年度计划节能目标值以各区、县(市)与市政府签定的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年度节能目标为基准,以市统计局核定的各区、县(市)能耗指标为考核依据;上年度未完成的节能目标,须分摊到以后年度。
  2.淘汰高能耗落后生产能力目标以与市政府或市属相关部门签定的责任书确定的数据为准,没有签定淘汰责任目标的以区、县(市)政府年初提出并上报市政府的目标值为依据。

  附件2:
  重点用能企业、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

考核指标类型序号考核项目分值评分标准自评分核查分
节能目标(40分)1节能量40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值得40分,完成目标90%得35分、80%得30分、70%得25分、60%得20分、50%得15分、50%以下不得分。每超额完成10%加2分,最多加10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达到年度计划确定的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等级。  
节能措施(60分)2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5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加1分;制定年度节能工作计划目标的,加1分;定期检查研究部署节能工作的,加1分。2.设立或指定节能管理专门机构并提供工作保障,加1分。3.节能管理人员相对稳定,并有效开展工作,加1分。      
3节能目标分解和落实情况101.按年度将节能目标分解指标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加3分。2.每月对能耗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加2分,对节能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加2分。3.制定节能奖惩制度,加1分;按月、按季实施节能奖惩的,加2分。      
4节能技术开发和应用情况251.主要产品单耗或综合能耗水平在市内同行业中位居前10%位的,加8分;位居前20%位的,加4分;位居后10%位和缺失对比数据的不得分。2.安排节能技术研发或推广利用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完成锅炉节能改造的,加2分;完成水煤浆锅炉改造的,加2分;完成变频调速、高效照明、空调节能、抽凝机组改造等其它节能改造的,每项加2分,最高加12分。3.没有应淘汰的落后耗能工艺、设备和产品或按规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加5分。      
5节能法律、法规执行情况101.贯彻执行《节能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加2分。2.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有产品能耗统计的,加2分;对照合格达标的,加2分。3.实施主要耗能设备定额管理制度,加2分。4.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制度,实施用能申报的,加1分;按评估审查节能设计规范和用能标准建设,加1分。        
6节能管理工作执行情况101.两年内进行过能源审计或监测的,加1分;落实改进措施,加1分。2.建立能源统计台账,加1分;按时保质报送能源统计报表,加1分;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加1分。3.依法依规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定期进行检定、校准,完善计量检测体系,能源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加1分。4.开展节能宣传,参加培训以及节能竞赛活动,加1分。5. 三年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1分;完成审核报告和验收合格的,加1分。6.开展电平衡测试,已完成报告和通过验收的,加1分。            
小计  100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