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中央补助淄博市结核病防治经费使用检查情况的通报
(淄卫字[2008]254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中央补助淄博市结核病防治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省对中央补助地方+经费使用管理要求和《2007年中央补助淄博市结核病防治项目管理实施方案》(淄卫字[2008] 47号), 9月18---25日对各区县中央补助地方结核病防治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管理
从检查情况看,各区县对中央补助地方结核病防治项目专项资金非常重视,均制定了《中央补助地方结核病防治项目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各项目单位实行目标管理,制度健全。
(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中央补助经费博山、淄川、桓台、高青、沂源9月20日前已足额到位。地方配套经费07年各区县已列入财政预算,除沂源县配套经费不足外,其他区县基本做到人均≥0.1元。
2、各区县对中央补助结核病防治经费使用管理高度重视,张店、周村、桓台、高青、沂源实行专户管理。基本做到专款专用,会计凭证合理合法,有经办人和单位领导人签字。
(三)项目执行情况
1、2007年全市共发现涂阳肺结核病人1067例,其中新涂阳肺结核病人970例,复治涂阳病人97例,新涂阳完成率为114.12%。涂阴病人479例,完成率为58.49%,治愈率达98%左右,治疗覆盖率达100%。2008年1---6月份,全市新涂阳病人518例,完成率达61.16%,治疗覆盖率达100%。
2、项目指标与经费使用情况:各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经费发放基本上实行专款专用,报病费、督导管理费、乡镇痰检点发放补助费、密切接触者交通补助费及检查费、病人追踪、网络经费、病人免费拍片、免费查痰基本符合项目要求,有详细发放登记表。博山、高青实行对病人治疗管理签订协议书方法,合理地发挥了家庭督导员的管理质量,经费发放更加合理。
3、疫情报告及乡镇痰检点工作:各项目区县加强了结核病网络专报工作,强化培训,设专人进行网报工作 ,保证了肺结核病人资料完整,网络专项经费相对使用合理。乡镇痰检点定期培训,病人筛选工作有较大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