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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8年1-3季度全市新农合运行情况分析通报的通知

  今年1-3季度全市基金使用率为63.9%,其中博山、沂源、桓台、临淄四个区县基金使用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其它区县不到60%,高青县不到50%,可能造成基金结余过多。08年运行周期还有最后一个季度的时间,基金使用率低的区县要尽快出台二次补偿措施,并在本周期内完成二次补偿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合理确定二次补偿范围,并充分考虑本周期剩余时间的住院情况对二次补偿比例进行科学计算,开展二次补偿的区县要于11月底前完成1-10月份住院病人二次补偿工作,对11、12两个月的二次补偿,周期结束后立即进行。考虑进行二次补偿需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为保证本年度各项数据完整,不建议周期结束后进行二次补偿。
  住院与门诊补偿基金使用方面,住院补偿占总支出的69.55%,门诊补偿占总支出的27.83%,从全市情况看,基金分配和使用比较合理,但有的区县门诊补偿支出所占比例较大,高新区门诊支出占总支出的62.01%、淄川区占42.66%,应及时调整方案,尤其是在明年方案制定中,要分析原因予以改正。
  三、住院补偿情况
  (一)全市及各区县住院补偿比(见表2):
  1-3季度参合农民住院总费用30378.80万元,住院补偿支出8379.41万元,住院补偿比27.58%(上半年全省27.77%)。

  表2:各区县住院补偿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区县名称

住院总费用

可纳入补偿费用

实际补偿费用

住院补偿比

张店区

1640.77

1284.38

420.35

25.62

淄川区

3417.73

2223.07

773.61

22.64

博山区

3468.84

2836.66

933.44

26.91

周村区

2071.09

1718.24

529.59

25.57

临淄区

6463.90

5458.34

1813.98

28.06

桓台县

5177.66

4514.66

1244.63

24.04

高青县

3165.82

2914.08

883.75

27.92

沂源县

4185.28

3921.04

1627.23

38.88

高新区

787.71

769.44

152.83

19.40

合计

30378.80

25639.91

8379.41

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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