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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消防安全整治。认真开展 “ 中原风暴 ”4 号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抓好人员密集和易燃易爆场所的整顿,强化中小企业 “ 多合一 ” 场所治理,实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确保现有重大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五)旅游安全整治。市旅游局、安监局、质监局要组织开展对旅游景点和游乐设施的安全专项检查;市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旅游车辆的路面巡查;市交通部门要加强对淇河游船等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 “ 十一 ” 黄金周期间我市旅游安全。

  (六)其他领域的安全整治。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责,抓好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学校等领域和行业的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国庆节将至。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针对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精心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 “ 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 的原则,防止走过场。要建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 24 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督查。各级领导干部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解决深层次重大问题摆上重要位置,经常深入生产一线,督促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联合执法,实施综合治理,做到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建立各部门参与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技术装备,强化职工培训,严格现场管理,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突击生产。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前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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