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已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B超检查(肝、胆、脾、双肾、前列腺);

  (五)血、尿常规;

  (六)粪便隐血试验;

  (七)血生化(体检组套:总胆固醇、甘油三脂、高密度脂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血糖、肌酐、尿酸、甲胎蛋白)。

  六、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标准每人每次120元以内,超出规定标准的费用由退休人员个人承担。

  体检人员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卡进行身份识别,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过期视作自动放弃。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规定标准按实和定点体检医院结算体检费用。

  七、体检程序

  (一)确定体检名单

  市退管中心、市医保中心核定体检人数,确定体检名单。

  (二)发放体检通知

  区退管中心负责发放《健康体检通知单》、《健康体检服务手册》及相关资料,并告知体检有关事宜和注意事项,退休人员签字确认。

  (三)实施健康体检

  体检人员应与医院预约体检时间,在约定的时间内,体检人员持本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卡或体检单至医院进行体检。各定点体检医院核对体检人员身份后,发放《健康体检表》,并详细填写其基本健康状况、病史等内容,然后实施体检;对参加体检人员有疑问的指标和项目,应进行耐心解释。

  (四)体检结果反馈

  1、体检医院应在《健康体检表》上认真填写体检的实际情况,出具书面小结报告,及时将体检结果输入市劳动保障部门计算机系统,并为体检人员建立《健康档案》。

  2、体检人员一般在20个工作日后凭劳动和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至体检医院领取《健康体检表》和体检小结报告。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是市委、市政府为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办的一件实事。各级劳动保障机构、各定点体检医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做好体检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并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特点,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最便捷、最优化的工作流程,紧密配合、同心协力,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做好各项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