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保厅关于2007年度全省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汇审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
(苏环监察〔2008〕101号)
各省辖市环保局:
根据环境保护部《
关于加强排污申报与核定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97号)和《
关于做好2007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报告汇审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7〕152号)要求,我厅对全省2007年度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费征收工作报表及文字报告进行了汇审考评。现各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予以通报表彰。
请各级环保部门切实加强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费征收工作,认真学习先进经验,踏实工作,勇争上游,继续深入扎实地做好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报表的汇审工作。
附件:1. 2007年度全省排污申报核定报表汇审工作先进单位
2. 2007年度全省排污费征收报表汇审工作先进单位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1:
2007年度全省排污申报核定
报表汇审工作先进单位(按行政区划排序)
一等奖(3名)
南京市、南通市、盐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