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阶段:总结验收。主要任务:县乡自查、市级核查、省级验收、总结表彰。
各县(市、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自查,向市林改办上报工作总结和自查报告。市级验收组按照省林业厅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并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写出专题报告,抄送省林改办。各级林改领导小组要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总结,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林改质量
各级政府要把林改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因势利导,确保改革扎实推进。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县(市)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形成推动林改的整体合力。改革方案的制定要依照法律、尊重民意、因地制宜,改革的内容和具体操作程序要公开、公平、公正。在坚持改革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确保改革符合实际、取得实效。
(二)保障资金,落实人员
林改是国家惠民政策的延伸和拓展,改革任务十分繁重,对开展的森林资源调查、林权勘界、登记发证和流转管理等工作经费要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林改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非常强,各级部门要站在对事业负责的高度,推选认真负责、甘于奉献、群众信得过的同志,组成林改工作队伍,落实工作人员责任制,建立责任跟踪和过错追究制度,以确保林改工作的成效。
(三)强化督导,明确责任
成立洛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督导组,督导组由林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对各县(市、区)林改全过程进行督促指导,定期公布督查结果,通报进度。林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豫政〔2007〕82号)要求,相互配合,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支持林改工作,形成推进林改的整体动力,切实把政府的大事、农民的幸事办实办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四)加强管理,确保林区稳定
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要把严肃纪律、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贯穿改革的全过程。为了防止林改中出现乱砍滥伐现象,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及时解决林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森林资源管理,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领导责任制,同时,要深入林改一线主动做好涉林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出现的违法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严肃处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群众满意、林区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