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程序
2008年电力迎峰度夏考核工作采取企业自查、互评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企业自查。由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对照上述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省评选工作办公室(隶属三大发电集团的电力生产企业由发电集团统一组织自查、统一上报自查结果)。
2、煤电互评。由省评选工作办公室组织电力企业与煤炭企业开展相互考评打分。
3、集中考核。在自查互评的基础上,由省评选工作办公室对考核对象进行集中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
附件4:
2008年全省电力迎峰度夏先进集体奖励审批表
单位名称
| (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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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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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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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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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公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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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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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管)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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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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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评选工作办公室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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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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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主要事迹栏填写不完,可另附纸。
二、公示结果填所在单位和服务区域内公示情况。
三、申报或主管单位是指二级单位的一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