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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全省电力迎峰度夏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四、考核程序
  2008年电力迎峰度夏考核工作采取企业自查、互评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企业自查。由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对照上述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省评选工作办公室(隶属三大发电集团的电力生产企业由发电集团统一组织自查、统一上报自查结果)。
  2、煤电互评。由省评选工作办公室组织电力企业与煤炭企业开展相互考评打分。
  3、集中考核。在自查互评的基础上,由省评选工作办公室对考核对象进行集中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

  附件4:
  2008年全省电力迎峰度夏先进集体奖励审批表

单位名称

 

                                         (印章)

单位级别

 

职工总数

 

拟授称号

 

主 要 事 迹

基层公示结果

  

                        

 

 年    月    日(盖章)

申报(主管)单位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省评选工作办公室审核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注:一、主要事迹栏填写不完,可另附纸。
  二、公示结果填所在单位和服务区域内公示情况。
  三、申报或主管单位是指二级单位的一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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