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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通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通知
(皖价法函〔2008〕154号)


各市、试点县物价局:

  根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2号令)、《安徽省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实施细则》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8〕1172号)的规定,经审查,批准黄山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黄山市金通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安徽新天源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为丙级价格评估机构,有效期3年(见附件1);批准黄山市天南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为临时价格评估机构,有效期2年(见附件2)。对于肥东县众诚价格评估事务所申请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不予认定。

  附件:1.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

  2.临时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1
  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

序号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资质类别

执业范围

1

黄山诚信工程造价

事务所

姚杏云

专业类

价格评估

2

黄山市金通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程丽秋

专业类

价格评估

3

安徽新天源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何安

专业类

价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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