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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完成2007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先进区县部门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完成2007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先进区县部门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1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各区县、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政府与各区县、各开发区、各有关市级部门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书的任务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双减排”任务,在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治理燃煤烟尘污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市级各有关部门积极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配合环保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污染反弹和生态破坏,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环境问题,基本完成了环保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为了进一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完成2008年我市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市政府决定,对在完成2007年度环保目标任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分别颁发一、二、三等奖。希望受表彰的各先进单位,在2008年的工作中继续发扬成绩、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进一步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弘扬生态文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2007年度完成环保目标任务先进单位名单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2007年度完成环保目标任务先进单位名单

  一、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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