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增强工作责任心,敬业爱岗,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保守医秘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文明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并善于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对患者及群众的疑问、咨询耐心解答、解释,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正确对待患者及其家属的投诉,耐心做好解释说明,主动争取患者及其家属的理解、谅解和配合,避免产生或激化矛盾纠纷。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及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虚心听取上级及同事、同行的意见建议,互相学习,持续改进,真诚协作,共同进步。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事故。

第四章 考评方法与管理

  第十一条 医德考评分自我评价、科室评价、群众评价、单位评价四个步骤。
  第十二条 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第十三条 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医德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 群众评价。在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基础上,将医务人员的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结果在医院门诊、病房等显著位置予以公示,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征求群众对个人评价及科室评价的意见。
  参与群众评价的人员范围应包括本机构职工和患者、家属等社会人员。
  第十五条 单位评价。由医疗机构医德考评委员会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和群众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填写《淄博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第五章 考评结果

  第十六条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考评得分和考评等次两部分。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